4天7起,首批“袭警罪”以身试法者出现!已有多人被刑拘!
3月1日,
刑法修正案(十一)正式实施。
其中,
“袭警罪”的单独设立
备受警务人员的关注。
自3月1日至4日期间,全国有7起袭警类案件被媒体公开报道。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,另有1人被逮捕,1人被公诉,1人被取保。
1、3月1日13时许,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按照110指令,处置一起群众求助警情。期间,男子王某在醉酒后抢夺正在执行公务辅警的执法记录仪,并采用手抠、脚踹的方式殴打两名辅警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当晚9时,王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。
2、3月1日13时许,四川绵阳三台县乐安镇。13时许,男子李某平驾车遇到交警检查,由于自己准驾不符,便启动车辆加速逃离现场,将一名执行勤务的辅警强行拖行十余米后致其摔倒在地,多处软组织受伤,李某平随后被增援的派出所民警连人带车挡获。当日晚23时,李某平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。
3、3月1日13时许,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公安分局滨兴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,称与他人发生纠纷,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调解。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罗某冲至现场,辱骂民警,阻碍执法。民警将其带离现场时,罗某挣脱控制,推搡并锁喉民警。罗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。
4、3月2日上午,高某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轮车途经浙江省杭州市某路口,被交警拦下扣押,高某持车上长约80厘米钢制撬棍尾随该民警并挥棍朝民警背后袭击,造成民警头部外侧和左上肢和左下肢受伤。同日,杭州市下城区公安分局对高某以袭警罪立案进行侦查。3月4日,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,对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。
5、3月2日16时许,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巴音赛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,辖区居民家中存在聚众赌博行为。民警到场处置案件过程中,嫌疑人潘某掐住民警脖子进行无理撕扯,刘某用拐杖对民警进行殴打并辱骂。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,刘某因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。
6、3月2日晚,江苏省南京江宁警方在处理一起纠纷的过程中,当事人李某的丈夫齐某和儿子不听劝阻,在警务站门口推搡民警、辅警,同时大喊“警察打人”制造混乱。齐某儿子趁乱掐住一名民警脖子将民警摔倒在地,并与民警、辅警纠缠,致使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全身多处受伤。目前,齐某父子2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。
7、3月3日凌晨1时30分许,谢某醉驾后在江苏南通客运汽车东站附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。接到报警后,南通交警支队三大队值班警力赶往现场调查,然而谢某拒不配合,甚至对民警、辅警动手,将其强制控制带至医院抽血时,谢某再次对民警暴力相向,致多名警务人员不同程度受伤。最终谢某的血液检测结果达到194mg/100ml,属醉驾。当天下午,谢某因涉嫌袭警罪、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第三十一条
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: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中国良好的治安环境背后,
是无数警察默默的牺牲与奉献。
英雄保护人民,
英雄也需要保护。
有了更完善的法律做后盾,
在铸就平安中国的道路上,
人民警察的身姿必将更加挺拔!
编辑/李薇